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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简介

1999-06-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8月版

北京大学厉以宁著

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本书由导论、12章及结束语组成。其内容反映了在党的十四大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定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新形势下,作者就如何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而进行的探索。作者认为:

第一,在中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如果不致力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而单纯追求发展速度,就会引发体制型的通货膨胀。这种通货膨胀是当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恶果,因而只能靠加速改革来解决。第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来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第三,传统的观点是经济越落后,就越需要依靠计划经济体制来运用集中了的资源。因此,贫困地区常常同计划经济体制结下了不解之缘。对于计划经济体制的依赖程度上的差异,正是改革开放以来沿海与内地差距扩大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要缩小沿海与内地的差异,内地就应该以比沿海更快的速度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节是基础性调节或第一次调节,凡是市场能做到的由市场去做。政府调节作为高层次的调节或第二次调节,只解决市场调节所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政府调节的核心是调整各个市场主体在市场或市场体系中的关系。第五,市场经济需要规则。需要通过立法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中,“活”和“乱”的主要区别在于竞争是有规则的还是无规则的。第六,从总体上来说,如果政府机构改革能够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创造条件的话,机构的改革就应该适度超前于经济体制的改革。第七,必须通过产权改革来重新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产权改革的定义是界定产权的归属,明确投资主体,使投资主体对财产负责。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最佳选择就是进行股份制改革。第八,当前,国有股流通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能的。“用活”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第九,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以国有经济为主体。把国有经济为主体改为以国有经济为主导,比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主导意味着国有经济在经济中起着决定方向的作用或影响全局的作用,而不一定在数量上占多数。第十,发展证券市场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从宏观上稳定经济的需要。应该在规范的基础上,强调股权平等,实现法人股和个人股的沟通,建立统一的证券市场。应该在证券市场规范化的基础上,取消股票发行的配额制。

作为一本专门研究如何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专著,本书的理论创新主要表现在:第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评判经济工作中的是非得失。除了内容简介中提到的部分外,作者对于就业、“超常规发展”、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等一系列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独到见解。第二,作者特别强调市场经济的规范性。除了内容简介中提到的部分内容外,在探讨政府职能转换、不完善的市场规则与无市场规则的比较、市场主体的“市场规则意识”和其行为的规范化、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时,一再提出在放开的同时确立市场经济规范的重要性。第三,在建立和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股份制问题上,作者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建议,如国有股应该流通、国有产权需要明细化、股票发行和上市应该规范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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